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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「三振條款」執行 是個大問號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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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 天相 周三 4月 29, 2009 3:51 am

原帖由 三慧 于 4天前10:36 發表于 http://wskybbs.com/bbs/index.php

【「三振條款」執行 是個大問號】

著作權法修正案昨(8)日初審通過,不只為網路服務提供者(ISP)業者提供一個「避風港」,也逼著網路使用者正視網路侵權問題。

這項草案將抓侵權的工作交給權利人,ISP業者只要負責聽令,把侵權內容取下,乍看之下好像很輕鬆,ISP業者卻說自己「含淚接受」,因為大量的轉發通知、取下網頁、使用權利人的辨識軟體,將增加可觀的營運成本與人力,很多業者根本不想配合。
ISP業者妥協了,但使用者對於網路侵權的認知,還要再教育。

立法委員丁守中昨天提出「三振條款」,很多人乍聽之下,都覺得不可思議,只要被抓到三次,就可能會被斷線、帳號被砍,那一定有很多網友被抓。
事實上,智慧局原本提出的版本是「多次」,並非三次,但丁守中認為「多次」的解釋空間太大,昨天突然提案建議改成三次,現場也起騷動。
雙方協商時,智慧局長王美花一度擔心改成「三次」會造成網友不便,但丁守中認為,現在網友都很聰明,被抓一次就會換帳號。

王美花想想覺得有理,「三振條款」不到十分鐘就協商通過。
其實目前網路侵權氾濫,「三振條款」究竟能不能順利執行,還有一個大問號。

或許該思考的是,曾幾何時「侵權」

這件事變得理所當然,大家辯駁的不是「有沒有侵權?」,卻在計較「侵權幾次才該被懲罰?」,這才是網路服務面臨的最大問題。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/何蕙安】


引用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lDjsPA6WEQCT7jlaTY9Msm5G/article?mid=7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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